本招标项目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07-610161-04-05-245146批准建设,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含孵化器、定制研发生产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与工程等。另拟购置相关生产线与硬件设备约十余台(套),包含贴膜机、点测机、台阶仪等,用于投资建设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
2.2 项目地点: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西太路以东、裕丰路以南、广丰路以北;
2.3 项目投资总额:******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标段编号:E******06ZxlXH3cnM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外线及变配电室采购安装及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电缆、成套高低压柜、直流屏、计量柜、电容柜、变压器、母线等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承试五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承试五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3.4.3 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5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7092)”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2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2月18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24日14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5年02月24日14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光子传感产业聚集区项目供配电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资格预审会议形式:远程会议。远程会议的,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6层1607B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 |
联系人: | 何斌 | 联系人: | 胡敏 |
电话: | ****** | 电话: | ******-633 |
邮编: | 710075 | 邮编: | 710065 |
******银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紫薇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