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奶牛主体培育)项目,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区两级畜牧部门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云州区诚鹏阳奶牛养殖场和大同市云州区上泉鑫农养牛专业合作社三家单位实施,各补助15.1万元,总计45.3万元。
现对项目拟实施单位及实施内容进行公示,时间为******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附件:大同市云州区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奶牛主体培育)项目资金使用表
本公示内容由区畜牧兽医中心提供,由此产生法律责任由该单位承担。
大同市云州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