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环〔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晋环许可函〔2018〕39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天镇县鑫磊建材厂大理石板材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天镇县鑫磊建材厂大理石板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天镇县鑫磊建材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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