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等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前需要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概述:
******有限公司EPS保温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马连庄村南820m处
************有限公司进行了年产2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建设性质为新建,故此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0吨EPS保温板生产线设施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目前各项环保******有限公司EPS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有限公司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0LCB4N5E001Y)。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在******有限公司委托检测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有限公司EPS保温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