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CCG-******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02-10 15:3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技术评审中备案品种数量:品种≥380个,计20分;300≤品种≤379个,计15分;221≤品种≤299个,计10分:品种≤220个,计5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备案品种数量,品种≥350个,计20分;270≤品种≤349个,计15分;190≤品种≤269个,计10分;品种<190个,计5分。”
2、原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商务评审中生产检验能力:1.投标人有现代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计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中药颗粒综合检测仪器达到100台以上计4分;须提供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1.投标人或所投配方颗粒生产厂家有现代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厂并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计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或所投配方颗粒生产厂家自有或租赁的中药颗粒综合检测仪器达到100台以上计4分;须提供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证明材料。”
3、原招标文件评标因素及商务评审中企业技术实力:1、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中药材追溯体系认证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中药材炮制技术基地及校企研发合作单位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配备有执业药师资格的在职员工,每具备一名计2分,满分6分,加满为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1、投标人或所投配方颗粒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级中药材追溯体系认证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或所投配方颗粒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级中药材炮制技术基地及校企研发合作单位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或所投配方颗粒生产厂家配备有执业药师资格的在职员工,每具备一名计2分,满分6分,加满为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更正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2023-03-24 09:0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03-27 09:00:00
5、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更正版。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03-24 09:00 |
2023-03-27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3-24 09:00 |
2023-03-27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3-03-24 09:00 |
2023-03-27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医院 |
联系人:李老师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126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谦、罗芳、唐玉琳 |
电 话:0731-****** |
地 址:******街道黎锦苑小区配套用房18栋5楼西向部分面积 |